ESPN專欄作家Scoop Jackson前些天在Page 2寫了篇文章大大地幹譙了Roger Clemens復出的「特權條款」(點選此處閱讀 "Who Framed Roger Clemens? Not us" ),大頭歐覺得他寫的真是太好了,真是把心裏頭的話都說了出來,簡而言之,Jackson對於Roger Clemens要求不上場時可以不必跟著球隊行動、不必隨球隊參加每一場比賽這一點特權感到非常感冒,老實說,Clemens這幾年來頻頻跟球團要求此一條款的確讓大頭歐覺得很扯,他是個很優秀的球員,但棒球是個團隊運動,要是隊上有一個隊友只是偶爾出現,多數時間都不與隊友在一起,球隊要如何培養默契與感情?當時Clemens在洋基球場宣布自己要回到洋基隊時,給大頭歐的感覺是他的意思就是:「嗯,你們現在太爛了,等我回來救你們吧!」非常的高傲,真的就是一副自己是這個球隊的救世主的態度,大頭歐真的很好奇,洋基隊上其他隊友會怎麼想?(尤其這邊講的其他隊友,每個都有明星級的球技和上億的身價,誰會服誰呢?我相信Farnsworth不是唯一一個這麼想的…)
有些人也許覺得這沒什麼,覺得Clemens只是想要有充份休息的時間才能有好表現罷了,但這其實非常不合理,就拿Jordan來說好了,Jordan復出時可沒因為年事已高不能場場出賽,要求不參加客場比賽,或要求每上場三分鐘就要下場休息五分鐘,因為如果真的是因為熱愛這個比賽而復出,你會尊重這個比賽的精神與既有的規定,你會想要與隊友一起奮鬥,而不是把自己的表現當做優先,球隊隨時需要你的時候就挺身而出,而不是「噢,球隊只能每五天才能找我一次,我想打的時候才到球場,不想打的時候就在家睡覺…」就像Scoop Jackson所述,如果這種破壞Team的條款可以成立,難不成明年Clemens就會要求只要在World Series第七戰出賽?Scoop Jackson對於媒體沒有對Clemens開砲而感到不解,所以文章最後他就以以下這段猛批了Clemens一頓:
He’s a self-absorbed, beyond-arrogant, bigger-than-the-game, I-have-no-respect-or-honor-for-the-concept-of-team, I-only-pitch-when-I-feel-like-it, any-team-should-feel-blessed-to-have-me, Randy-Johnson-will-never-be-on-my-level, the-world-revolves-around-me, kiss-the-ground-I walk-on, worship-who-I-am-because-I-am-the-me-myself-and-I-in-MLB pimp.
大頭歐是看得超爽,但大家的看法是什麼呢?
簡而言之這個『Clemens條款』對現金男和洋基來說都可算破壞棒球團隊精神;喪權辱國的經典之作!
某天,克老出現在球場上;投了六局(以他的年紀我看差不多六局就很偷笑了)之後接連四天不見一個蛋,這算哪門子的隊友啊?我看傭兵還差不多。
It’s no doubt Clemens is one of the most selfish player in baseball history. 他從在紅襪時期就經常要求一些特權, 只是大家不跟他計較罷了; 棒球講究的chemistry這種東西, 就是贏球的時候都很好, 輸球的時候就消失的無影無蹤, 今年的洋基已經輸了一屁股, 再讓他這麼一攪和, 可以想見到時候一定會有隊友輪流對媒體放話詰譙(尤其是那個心智還不太成熟的傢伙,大頭歐你知道我在說誰:))。
哈哈~ 沒錯, 這種規定要是一直被容許,將來每場比賽就只會有10人在場, 另外15人都回家休息了….